| 所属地区 | 山西 | |||||
| 招标编号 | ****** | 截止日期 | ****** | |||
| 招标代理 | ******* | |||||
| 招标业主 | ******* | |||||
公告摘要
一、对五宗共计约238.95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予以收回。其中,对太原新 (略) (21.89亩)、山 (略) (137.28亩)宗地予以有偿收回; (略) 部分土地(5.35亩)及清徐县环卫中心2宗地(3.31亩)予以无偿收回。
二、对有偿收回的2宗工业用地,按照山西 (略) 出具的评估报告,合计补偿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4541.(略)元。具体补偿事宜,建议 (略) 、县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、东于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。2宗工业用地均涉及地 (略) 置,建议由原权属单位会同清徐经 (略) 、 (略) 东于镇人民政府,依 (略) 置。
三、上述宗地如存在经济纠纷或权利限制,均由原权属单位负责在补偿支付或土地 (略) 置完毕,确保收回的土地权利清晰、无瑕疵。
四、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签署后,相关单位(个人)应在15日内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或注销登记。逾期未办理的,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相关规定办理。
五、所有土地收回后,由县政府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建设需求,重新安排使用。
内容包含关键词:嘉陵江大桥 土建
招标进展阶段:报名中...
附件类型:标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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